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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有机肥还有补贴,你拿到了吗?

2019/07/24

发布者:河南通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从2017年起,我国就开始推行有机肥替代化肥的举措,并且出台了很多发展宣传有机肥的政策文件,甚至还实行了有机肥购置补贴政策,在之前的河南通达重工科技已经报道过:厦门农民购买商品有机肥每吨补助500元

购买有机肥还有补贴,你拿到了吗?

  目前补贴的地区涉及到北京、广东、河北、辽宁、甘肃、广西、安徽、山西、陕西等地。下面河南通达重工科技就以广东市为例,对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进行解读。

  1、补贴时间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2、补贴对象

  所补贴的商品有机肥包括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及液体有机肥料等。补贴的资金釆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用于降低购置商品有机肥的成本支出。

  补贴对象为广州市范围内种植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种植大户(15亩以上)、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3、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的商品有机肥原料来源必须以广东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包括沼液)、秸秆等为主要原料(30%以上)。

  4、补贴金额

  凡是纳入补贴范围的补贴对象购置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300元,购置补贴最高不能超过1吨/亩·年,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贴标准。

  5、补贴申请

  本次商品有机肥的补贴政策主要实行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程序为:

  (1)申请资料

  申请者自主购买核实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后1个月内,向所在的行政村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的申请资料。

  (2)审核公示

  由所在行政村对本区域内用户提出的补贴申请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镇(街)农业部门申请进行审核。镇(街)农业部门审核后报送区农业局、财政局。

  (3)补贴资金拨付

  区农业局根据各镇(街)上报有机肥补贴申请审核结果向区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各区财政局按照国 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户单位(个人)。

  实施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政策,是为了充分调动和提高种植户施用商品有机肥的积极性,减少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加快实现化肥使用量逐年减少的目标,提高耕地质量水平,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产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