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肥料企业创新科技的补贴,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励和支持肥料企业的科技创新。以下是对这些补贴政策的归纳:
一、税收减免政策
增值税免征: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退税:对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产品,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
提高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器具的支出,允许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
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
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10年。
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
二、专项补贴政策
有机肥生产补贴:
国家及地方政府为鼓励有机肥的生产和推广,还会给予有机肥生产企业直接的生产补贴。例如,沈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沈阳市2024年有机肥生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沈阳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按生产量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区县验收合格并上报的有机肥产量确定,按照不超过50元/吨、项目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进行核算。
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补贴的政策,补贴金额每吨150~480元不等。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只有已经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才能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各类补贴。因此,肥料企业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可以申请相应的补贴。
补贴的具体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年份而有所不同,但通常要求企业具备较高的研发投入、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的经营状况。
三、项目支持政策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含生物有机肥料使用,每个县每年可获得0.2~2亿元的补贴。
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一个县每年可获得50~200万元的补贴。
绿色循环种养项目:一个县每年可获得1000万元的补贴。
退化耕地治理项目:一个县每年可获得50~200万元的补贴。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一个县每年可获得2500万元的补贴。
此外,还有如“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等,政府会采取向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相关项目的实施。资金重点用于规模养殖场改进养殖工艺和设备,配套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设施和输送管网,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
四、其他支持政策
资金和技术支持:政府会继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以及支持相关技术装备的科技攻关。
市场推广支持:政府会采取多种措施推广有机肥的使用,包括向有机肥生产企业购买服务、组织有机肥施用培训等。
政策环境优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肥料行业的稳健发展,包括推动农药化肥行业的绿色发展等。
综上所述,肥料企业在创新科技方面可以获得来自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多种补贴和支持。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水平、推广环保产品,从而推动整个肥料行业的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